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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ptember 5, 2025

I. 介紹

倫敦,1763年。金融區陷入動盪。一位知名債券經紀人剛剛違約,未能履行交付政府公債(consols)的義務,導致數十個交易對手血本無歸。幾天之內,法庭裡擠滿了憤怒的投資者和債權人。訴訟數量激增,法官根本處理不過來,許多案件拖了數月甚至數年才得以解決。原本應該是簡單直接的金融交易,卻淪為一片混亂。投資者發現,一旦信任被打破,就幾乎不可能挽回。

這就是清算所誕生之前的世界。市場依賴的是私人承諾和雙邊合約。當承諾破裂時,唯一的救濟途徑就是訴訟。違約和詐欺屢見不鮮,糾紛頻繁,市場充斥著不確定性。投資者不僅損失金錢,更損失信心。

為了解決這個問題,清算所應運而生。透過引入一個獨立的第三方來集中處理清算與結算,市場找到了降低對手方風險、強制履約和恢復信任的方法。從危機中誕生的這一務實舉措,逐漸演變為現代金融中最重要的制度性機構之一。

本文回顧清算所的歷史起源,梳理推動其產生的訴訟案例,探討其功能演變與治理意義,並說明其在當下的現實價值。

圖片來源:Investopedia

II. 清算所的起源

1. 倫敦證券市場的早期挑戰

18世紀的倫敦,公債(consols)和股票交易日益活躍。投資者依賴經紀人買賣證券,但所有交易完全依賴私人信用。若買方缺乏流動性,就無法付款;若賣方資金緊張,就無法交割證券。市場波動時期,違約尤其頻繁。

在缺乏集中清算機制的情況下,受害方只能訴諸法院。訴訟冗長且昂貴,嚴重削弱了市場信心。倫敦證券交易所逐漸認識到,如果沒有標準化的清算和結算機制,市場就無法可持續發展。

2. 芝加哥期貨市場的困境

19世紀中期,美國農業貿易蓬勃發展,芝加哥迅速崛起為糧食交易中心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(CBOT)成立於1848年,很快成為小麥、玉米等農產品期貨合約的核心市場。然而,交易仍依賴私人信用,價格劇烈波動時,投機者常常棄約,引發大量糾紛。

1860—1870年代,芝加哥出現大量糧食合約違約訴訟,有些甚至上訴至州最高法院,拖延時間長、成本高。市場信心大受打擊,交易秩序混亂。

對此,CBOT於1874年設立清算所,要求所有交易必須透過這一中心實體結算。這一制度創新標誌著現代清算體系的開端。

III. 訴訟案例及其教訓

1. 倫敦的政府債券違約

1763年歐洲金融危機期間,倫敦的政府債券市場爆發違約潮。作為金融體系支柱的公債,因許多經紀人缺乏流動性而無法履行交割。違約浪潮引發了訴訟洪流。法院根本不擅長處理複雜金融合約,大量案件拖延數月甚至數年。訴訟積壓嚴重打擊了投資者信心,市場流動性驟減。

2. 芝加哥的糧食合約訴訟

19世紀60—70年代,美國中西部的糧食期貨交易屢屢演變為法律爭端。價格下跌時,農民和交易商寧願違約,也不願承擔巨額損失。交易對手蒙受重創,只能訴諸法院。大量案件使地方和州法院不堪重負,緩慢的司法救濟干擾了市場結算。信任被侵蝕,流動性急劇下降。

3. 從訴訟到制度演化

倫敦和芝加哥的經歷揭示了相同的結構性缺陷:

• 在劇烈波動時期,違約普遍存在;

• 法律救濟低效,司法程序過慢且費用高昂;

• 投資者信心流失,資本市場的根基岌岌可危。

結論顯而易見:僅靠私人信用和司法強制,無法支撐高效且可擴展的金融市場。市場需要一個中立、獨立的第三方,來集中清算並保證履約。清算所的出現,不只是技術創新,更是制度突破。它將脆弱的雙邊義務轉化為集中化、系統化的風險管理框架,大幅減少訴訟、提升穩定性並增強市場可預期性。

圖片來源:Asiaiplaw

IV. 清算所的功能演進

1. 中央對手方(CCP)

清算所的核心創新是重構市場。在雙邊交易網路中,每個參與者都暴露於多個對手風險中,形成脆弱的義務之網,一旦某方違約,可能迅速引發連鎖反應。集中清算後,清算所成為中央對手方(CCP)。參與者只需面對清算所,清算所則保證即使一方違約也能完成結算。

2. 保證金制度

為確保履約,清算所引入保證金制度。初始保證金為交易建立時的潛在損失提供緩衝,而變動保證金則按市值每日調整,以反映價格波動。這不僅保護了清算所,還迫使市場參與者持續管理風險敞口。

3. 預設基金與「風險分攤層級」

僅靠保證金不足以吸收極端衝擊。因此,清算所設立預設基金,由成員共同出資,以覆蓋系統性風險。現代清算所採用「違約瀑布」機制:

1. 違約方的保證金;

2. 清算所的自有資本;

3. 違約方在預設基金中的份額;

4. 其他成員的共同分攤。

這一分層機制確保損失被有序地吸收。

4. 高級風險管理工具

隨著金融產品日益複雜,清算所擴展了風險管理工具,包括壓力測試、流動性監測和即時部位追蹤,以便提前識別和緩釋風險。清算所從被動結算者,轉型為主動的風險管理者。

5. 合規與治理職能

在監管日趨嚴格的時代,清算所還承擔治理角色:執行反洗錢/客戶盡職調查(AML/KYC)、履行FATCA和CRS申報義務,並向監管機構共享風險資料。它們不僅是營運樞紐,更是全球金融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。

V. 風險管理與公司治理

清算所的重要性超越操作層面,體現了治理原則。

• 風險控制角度:清算所限制對手風險,防止風險傳染。2008年雷曼兄弟倒閉時,清算機制確保衍生品結算有序進行,避免了系統性崩潰。

• 系統穩定角度:與雙邊網路相比,中央對手方模式降低了風險傳染。國際清算銀行(BIS)和金融穩定理事會(FSB)均將清算所視為關鍵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(FMI)。

• 公司治理角度:清算所的獨立性避免了利益衝突,確保沒有參與者既是「選手」又是「裁判」。

• 投資者保護角度:清算所保證即使對手違約,交易也能完成結算。這種信譽度增強了市場參與度和深度。

VI. 從清算所到國際中央證券存管機構(ICSDs)

全球化推動清算所模式擴展為國際中央證券存管機構(ICSDs),最著名的有比利時的 Euroclear(歐洲清算銀行) 和德國/盧森堡的 Clearstream(明訊銀行)。

ICSDs處理跨境證券和基金,超越本地市場。例如,Clearstream的Vestima平台集中處理基金認購與贖回,使銀行、財富管理人和資產管理人能夠跨司法轄區高效交易。

此外,ICSDs融入合規流程:AML/KYC、FATCA和CRS義務均嵌入操作環節。它們不僅是清算工具,更是全球合規與治理網路的核心節點。

VII. 案例研究

1. 瑞士寶盛銀行與Clearstream

一個當代的典型案例是瑞士私行寶盛銀行(Julius Baer)。當客戶認購離岸基金(如開曼群島基金)時,銀行理論上可以直接與各基金管理人對接,但實際上,它透過 Clearstream 處理這些認購。

原因在於營運效率與治理考量。透過單一平台整合數百份認購,Clearstream避免了雙邊繁瑣流程,降低了操作風險。其「付款交割對付」(DvP)模式確保現金與基金份額同步交割,消除了結算風險。此外,Clearstream還整合了AML/KYC和FATCA/CRS合規流程,既減輕了寶盛銀行的重複工作,也保護了客戶隱私,因為投資者身分無需直接暴露給基金管理人。

這一案例表明,清算機構的價值不僅在於風險控制,還在於簡化全球投資的管道。表面上的「後台選擇」,直接影響投資組合的安全性、效率與合規性。

圖片來源:Onestopbrokers

2. 雷曼兄弟(2008年)

2008年9月雷曼兄弟破產,是對現代市場基礎設施的最嚴峻壓力測試。雷曼負債超過6000億美元,理論上可能引發連鎖違約。然而,中央對手方(CCPs)在遏制危機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。

透過CCP清算的衍生品部位均有序結算。保證金和預設基金吸收了損失,合約要麼被轉移,要麼被關閉,避免了連鎖崩潰。相比之下,未納入清算框架的雙邊敞口造成更大混亂,使債權人陷入訴訟,投資者長期不確定。

這一案例對機構與零售投資者都傳遞了關鍵訊號:清算所不是抽象概念,而是確保共同基金、退休金和ETF等與衍生品掛鉤的產品在雷曼倒下時依舊運作的制度保障。

3. Archegos資本(2021年)

2021年Archegos資本管理公司的倒閉,再次凸顯清算機制的重要性。Archegos透過與主經紀商的總收益互換,建立了巨額槓桿股票部位。這些敞口大多是雙邊且不透明的,未納入中央清算。當價格逆轉時,Archegos無法滿足追加保證金,導致對手方損失超過100億美元。

相比之下,納入中央清算的部位會受到標準化保證金和每日風險監控。若Archegos的交易經過CCP清算,損失很可能被保證金和預設基金吸收,而不會傳導至主經紀商及其投資者。

這一事件凸顯了一個持續存在的不對稱性:清算體系之外的敞口仍可能間接破壞投資組合。這也是監管者和投資者不斷推動擴大清算覆蓋範圍的原因。

圖片來源:Inceptone

4. 歐洲主權債市場

最後,歐洲清算銀行與Clearstream在歐洲主權債市場的作用,顯示了ICSDs的系統重要性。在歐債危機等主權壓力時期,這些機構確保了結算的連續性,使投資者即便在市場動盪時,仍能交易政府債券。

透過守護結算體系的完整性,ICSDs維持了主權債市場的流動性,而主權債正是歐洲金融穩定的基石。對全球投資者而言,這意味著在危機中依然可以不中斷地獲取德國公債、法國公債等基準資產。

VIII. 未來趨勢

展望未來,清算所和ICSDs正面臨三大發展方向:

• 數位化與代幣化:Clearstream的D7平台探索基於區塊鏈的清算,提供更快、更透明的結算。

• 納入另類資產:私募基金、家族辦公室產品及其他另類資產,可能逐步被整合進集中清算框架。

• 監管強化:隨著FATCA、CRS和AML要求日益嚴格,清算所和ICSDs正演變為合規與治理的前沿機構。

IX. 結論

清算所的歷史,正是市場如何將脆弱的承諾轉化為可執行信任的故事。從1763年倫敦的違約,到19世紀70年代芝加哥的訴訟,早期的危機揭示了雙邊合約與司法執行的不足。清算所的發明提供了一種系統性解決方案——集中風險、強制結算、保護投資者。

幾個世紀以來,這一模式演變為關鍵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和國際中央證券存管機構(如Euroclear與Clearstream)。它們的作用早已超越結算保障,成為全球治理、合規和投資者保護的支柱。

對投資者而言,意義清晰明瞭。每一筆交易、基金認購或債券購買,都依賴這些隱形機構來確保安全、高效與透明。它們是金融市場信任的無形守護者。隨著數位化、代幣化和監管需求重塑全球金融,清算所與ICSDs仍將是維持市場韌性與保障投資組合安全的核心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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